1.招标条件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十号门连通芳华路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十号门连通芳华路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十号门连通芳华路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YTO2021-GC011;
2.3建设地点:洛阳市衡山路东芳华路南;
2.4工程概况:十号门连通市政芳华路道路为沥青砼路面,主干道宽度为12米,长度约为65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目标和中国一拖“6S”标准;
2.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查询指南:进入首页-在搜索栏中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 21 日至2021年6 月 25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报名。
4.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网上获取,须在4.1规定的时间内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13937901891@126.com邮箱中,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7月 2 日下午15时 0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5室(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hndzzbtb.hndrc.gov.cn/)和《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togroup.cn/)、《国机集团通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pp.sinomach.com .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
邮 编: 471004
联 系 人: 鲁女士
电 话: 0379-6496031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
邮 编: 4710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9-60112836、18623797624
电子邮件:13937901891@126.com
2021年6月18 日